山西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真金白银”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
2024-09-24 62
近期,山西省晋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修订印发出台了《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通过“13条”硬举措,引导企业在转型发展、市场主体培育、扩大开放、科技创新等方面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持续推动开发区实现高质量发展。
企业要想在科技实力、产值产量和建设规模等领域实现量级和能级跃升,必须加快转型发展。为此,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加大支持力度,助推企业加速实现转型升级。《意见》明确提出,鼓励企业加大技术创新投入,对企业研发投入进行奖励;支持企业发展规模升级,升规后两个自然年内,年产值首次达到2亿元、5亿元、10亿元、15亿元的企业,每户分别一次性奖励30万元、50万元、70万元、100万元;突出晋城市转型发展主战场,对当年新列入战略性新兴产业目录且战略性新兴产值占总产值比重80%以上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国家改革示范试点,对当年新争取国家级示范试点、国家级荣誉的企业,通过国家部委认定后,给予10万元奖励。
在强化市场主体培育高质量方面,《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快工业企业升规入统,对首次升规的工业企业,当年奖励15万元,下一年度持续在库的,再奖励15万元;持续创优项目落地、孵化、成长环境,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孵化器或众创空间的,分别奖励25万元和15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双创示范基地的,分别奖励50万元和30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中小企业,分别奖励30万元和10万元。
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必须坚持实施更深层次的对外开放。积极参与国际贸易和合作,扩大自身的市场份额和影响力是企业加大对外开放的重要目标。《意见》明确提出,鼓励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扩大出口,对出口额正增长的企业,按每出口1美元奖励0.05元人民币;对出口额增长企业,超过10%的部分按照1美元,再给予0.02元人民币奖励;不断提升外向型经济发展水平,对新落地开发区从事进出口业务的企业以及代理进出口业务的中介服务机构,每户奖励20万元;对当年前2个形成实际利用外资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实际利用外资达到1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每100万美元奖励15万元人民币,单个企业每年最高奖励200万元。
发展新质生产力需要加大科技创新力度。《意见》明确提出,要夯实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支持企业设立研发机构,对企业新设科技研发或服务机构通过国家级、省级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分别一次性给予200万元、50万元奖励;支持企业加快技术创新,对新认定、复审通过以及搬迁落户开发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